【感党恩、听党话、跟党走】林荫街道依林社区党委开展纪律之光,照亮不合格党员处置之路
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,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素养,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,树牢纪律和底线意识,真正做到知行知止、令行禁止。近日,林荫街道依林社区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开展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。
会上,社区党委书记王玉解读了新出台的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,《办法》共27条,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: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、概念和方式、原则等作了规定;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,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;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、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;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、工作纪律等。
王玉强调,各党支部要把学习《办法》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充分利用“三会一课”,组织党员认真学习《办法》内容,教育引导党员强化思想自觉、提高思想觉悟、规范行为边界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;要推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,持续提升党员教育质量,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;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,对标《办法》规定,从细微之处入手,如“照镜子、正衣冠”一般,仔细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。通过自我审视,进一步明确哪些事情应当去做、哪些事情能够去做、哪些事情不能涉足,确保《办法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接下来,林荫街道依林社区党委将把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作为党员及时校准思想行为的“航标”,加强工作统筹推进,强化教育管理,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,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